情之为物
年纪小, 写下一些文章投在报章与杂志上,
数了一数,
竟然已隔十五年之久,
剪留下来的文章也已发黄.
重新阅读一番,
感觉与当时已有些不同...
情之为物
有人曾对我说, "如果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而不曾深深爱过, 那么他的一生可说是浪费了."
对于那些不曾深爱过, 甚至于连恋爱也不曾谈过的人, 我觉得很可惜. 每一个人都应该尝一尝恋爱的滋味, 那种令你又喜悦, 又担忧, 令你心跳加速, 时时刻刻都想见对方的感觉.
如果你曾经深爱过, 我想你会明白我的意思.
在这世上, 有谁能逃过这个情字?
爱情降临时, 别躲避它; 爱情消失时, 别试着挽留它; 那决不是你我所能控制的.
往往你得付出很大的代价, 却只得回那一点点的少许快乐.
但......那些许的快乐已足够让你回味一生.
爱情能使你喜悦至九重天, 也能使你跌进永无超生的深渊里.
万一, 我是说如果有万一, 一对恋人的爱情已演变为一种惯性, 那时爱情已不再存在了, 存在着的只是感情.
当爱情成为生活中的一部份, 彼此的存在只是生活中的习惯, 那是最可悲的一件事.
我曾经认为感情是会死的.
其实不然,感情是不会死的, 只会退色; 除非你完完全全不再有情.
没有人能逃出爱情的旋涡, 就算能又会有几个人想逃呢?
爱情是最温柔的, 也是杀伤力最强的.
如果你曾有过爱情, 我想你会明白我的意思.
如果你不曾谈过恋爱也不要紧, 也许若干年后, 你会明白.
不过当你领略到爱情的杀伤力后, 想必已是伤痕累累了.
你只能默默地抚摸自己的伤痕, 舔着自己的伤口.
时间是不会使伤口痊愈的, 永远不会.
每天在世界每个角落, 不知有多少爱情开始与结束, 每一个开始与结束都是可歌可泣的.
爱情消失后不必对人诉说, 你的曾经也是许多人的曾经.
也不必埋怨对方, 伤害肯定是双方面的.
受伤的不只是你, 你伤得多重, 对方也同样受伤不轻.
心痛有时是美妙的, 至少你能体验到那一阵阵的疾痛.
人, 只要一踏入情的界限里, 伤害的来临只是时间的问题.
情就是这么一回事.
情之为物, 害人害己!
1 Comments:
At Sunday, October 02, 2005 1:54:00 PM , 孺子牛 said...
情为何物?你还在想爱情吗?心如鹿撞?哈哈!!
在我字典里,爱情这两个字已删除了。不在年轻也不想害人害己。
写的不错,well done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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